问题 | 女方拿不到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
释义 | 一、女方拿不到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 首先,若双方并未取得结婚证且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处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取得结婚证或者符合事实婚姻,则起诉方应当去往另一方的住所地(即其户籍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立案。离婚案件一般起诉法院为当地一审法院。起诉离婚时起诉方应当充分准备各种情形下的证据材料。 1、检查婚姻关系是否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情形。明确婚姻关系是否存在胁迫、欺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情形。有以上情形的,收集好相关证据。 2、确认婚姻中是否有《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被起诉方若是被宣告失踪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离婚诉讼除有特殊理由外,需要双方到庭参加诉讼。 二、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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