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租房可以转租给别人吗?
释义
    不可以。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公租房租赁合同的内容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申请人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或者在本地无住房;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申请人租赁公租房的年限一般为五年。
    3、公租房不能上自装修。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