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育儿假支持的对象是符合要求的夫妻,一般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每个人可以每年有五个工作日的假期,既可以连着休,也可以分开休,而且这个时期内的工资待遇和平常一样。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 育儿假视为出勤哺乳假是女方产假期满后享受的假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育儿假各地安排 1、北京: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2、河北: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3、山西: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4、黑龙江: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