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余杭工厂拆迁标准为,房屋土地补偿,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按照进行评估确定。机器设备补偿费,机械设备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机械设备征收安装定额标准确定。对于不可移动的重型和大型设备,由于收集造成的设备设施大部分部件的非局部恢复或损坏、报废,补偿费按照在用设备设施的价值减去该设备设施可变现净值后的评估价值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