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办人带着3张一寸相片、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上岗证; 2、带着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税务证; 3、若是出售的商品有化妆品或食还需要带着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一、无证经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2、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摆摊证件需在以下地方办理: 1、流动摊位的摆摊证需要到当地城管处办理; 2、在所在地小区摆摊的,需到居委会处办理摆摊证。 总之,摆摊是无固定经营场所,需要办理的证件有以下几个,临时登记证、摊点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等,如果少了一样都有可能会受到惩罚的。 三、摆摊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有临时登记证; (2)摊点证; (3)营业执照,需要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4)卫生许可证,流动商贩如果销售的是食品,就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才可以摆摊,首先要向经营场所的卫生行政部报备。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