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门规章属于法律法规吗(国家某个部门出台的规定是法律吗) |
释义 | 1.国家某个部门出台的规定是法律吗 国家某个部门制定的规定,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是部门规章,规章对境内的每个公民都是有效的。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里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国务院部、委是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规章的。 如果清理和取消这些规章,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部门规章只有国务院有权予以取消,公民是不可以要求取消这些规章的,包括法院也是不受理部门规章取消诉讼的。 2.规章,准则,法规算不算是法律规定 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可以以条例来命名。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一般是较大市以上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才高。 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部门规章就是一般指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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