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需要分3种情况来分析:1、婚后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买房,无论房子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一方的名字,这样情况下,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2、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3、若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写的是子女一方名字,并明确约定了该房属于子女一方所有,这样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每个家庭都不一样,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