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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找上门有几种情况
释义
    主要是看是以什么理由“抓人”,通常有传唤、刑拘、逮捕。具体解释如下:
    1、如果是传唤通常只是带回去接受调查或协助调查;
    2、如果警察上门是刑拘的话,那么事情可能比较重,这种情况也证明警方已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3、如果是逮捕就更严重了,这种情况证明警方已经掌握确凿证据,警察抓人回去进一步审讯,后面是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刑。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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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3: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