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举报信的写法可以分为名称、受理单位、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正文、结尾五个部分。 一、名称,只写“举报信”三字就可以了,或者在被举报对象前边加上介词结构。 二、受理机关,应单独列一行,一定要顶格书写,这是标准书信体的格式。 三、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应该将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逐项写清楚。 四、正文部分,这是举报信的重点,应该将所举报的事实如实地、客观地表述出来。 五、结尾,包括举报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举报时间等信息,一信多投应写明抄送的其它单位。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 第三条 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纪检监察机关对如实检举、控告的,应给予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有功的,应给予奖励。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对错告的,应澄清事实;对诬告的,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