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的组成部分包括: (1)公用水电的支出; (2)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3)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4)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5)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等。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 (3)公用水电的支出;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