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失业险怎么领取 |
释义 | 长沙失业险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办理失业险申领手续前,应先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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