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境外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其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应当保留借款单等具体证据,经反复联系无效的,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被告人以后回国,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责令债务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