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扣车多长时间才放车? |
释义 | 醉驾车子被扣后在十五天内可以取回来。车辆在醉驾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被扣留,一般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取回。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举措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根据相关法律规章,车主醉酒驾驶被交警查到,会采取强制举措使其酒醒,发生交通事故,还会将车辆扣押进行鉴定。由于醉驾车主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取车的手续可以委托家人办理。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取车回来,受过处罚的车主在五年内也不能再开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捕,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的处置过程是: 1、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置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3、到违法处置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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