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日前铁路运输企业的工资计算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即: (1)以计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合格产品的数量 应付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