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养老保险按缴费工资单位20%,个人8%缴纳; 个体经营者 和灵活就业的,由个人按20%缴纳。缴费工资是指职工十级应得工资,职工应得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缴纳;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个体经营者和 灵活就业人员 ,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与300%之间自行选择基数,适用缴费比例缴纳。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