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方是否可以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 |
释义 | 租赁方一般是不能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但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一、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协议和合同协议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本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建立合同,主要内容是废弃原合同关系,消除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 二、合同终止后要怎么处理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终止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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