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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否执行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吗?
释义
    不可以,在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关怀。
    一、房屋不在自己名下可以查封吗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抵债。但是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执行。
    二、法院冻结划扣会留生活费吗
    法院冻结划扣会留生活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保留必要的生活费。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起诉可以要求法院退赔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吗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责令退赔是属于民事赔偿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执行被告人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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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