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再次坐牢? |
释义 | 缓刑是指在刑期内,被告人表现良好且未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被告人犯新罪或有未判决的罪,将撤销缓刑并执行相应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需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如违反则可能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对于多罪犯,根据刑法规定,刑期将根据各罪判处的最高刑期决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分析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要不要坐牢要看在缓刑期间被告人的表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5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需展现良好表现。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犯罪或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然而,如果在缓刑期内犯新罪或发现尚未判决的其他罪,将撤销缓刑并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相应刑罚。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如违反法律或相关管理规定,或违反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缓刑将被撤销并执行原判刑罚。对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刑期的执行将酌情决定,但总刑期不得超过二十五年。在执行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刑罚将分别执行或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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