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娶奶奶的姐姐的孙女不算近亲。奶奶的姐姐的孙女属于是四代旁系血亲,近亲是指: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叔侄,甥舅,姑侄,姨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