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划分是: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公职人员等级评定依据是什么: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 2、公务员的资历; 3、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 4、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 5、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 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 厅局级副职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