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
释义 | 广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一、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一般如下: 1、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特殊情况 : 1、若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不满1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年纪。 2、超过退休年纪但无购买社保失业的,也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金。 三、广州失业保险金申请所需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通过网办渠道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提交申请表;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可现场填报并确认相关信息);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