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
释义 | 外地人在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档案在户籍地 (或常住地) 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一5年内,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为1706元/月; 2、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10年内,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为1733元/月; 3、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10年一55年内,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为 1760元/月; 4、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15年一20年内,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为 1787元/月; 5、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在20年以上,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为1815元/月; 6、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从1372元调整到1542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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