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协议离婚的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走下列程序: 一、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查下列事项: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三、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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