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集体企业改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四)《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法》 (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对地方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50%;对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100%;对中央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将根据企业效益等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安置厂办大集体职工。 由于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具有双重关系,一是所有权关系,二是劳动关系。因此,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处理好存量资产处置和职工分流安置两大问题。 一、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内容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国情就是基本所有的电力企业都属于国家,国有企业,并且电力集体企业的经营年限已经十分长久,就目前国家的发展和公民的用电量来说,电力集体企业改制是势在必行的。电力集体企业改制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二、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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