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作伪证对辩护律师的工作会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困难,但是律师仍然有应对的方法。首先要提出异议并要求排除伪证,其次可以进行反证或质证对证人作伪证的证言进行反驳,最后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保护被告权益。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辩护人有权在庭审中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法律适用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由主审人员决定是否采纳。”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对证人作伪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或者反证。”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证据存在问题的,应当进行排除或者更正。” 4.《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证据不能证明事实或者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无关的,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证据排除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中,发现有非法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