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办居住证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基本公共服务;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便利;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落户到居住地;居住证办理是采取自愿原则,对于满足居住证办理条件以后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不申请办理居住证是无法享受异地基本公共服务、便利以及异地落户。 不办理居住证明有什么影响吗 一、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基本公共服务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二条可以了解到,不办理居住证是无法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异地便利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三条可以了解到,不办理居住证是无法享受以下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三、不办理居住证无法享受落户到居住地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五、六条可以了解到,办理居住证后最重要的影响是当满足当地落户条件后,居住证持有人是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把户口迁到居住地的。 对于不办理居住证的公民,则失去了享受当地居住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 因此,不申请办理居住证是会使得公民无法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便利甚至无法参加当地居住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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