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企业变更 登记申请书 ; 2、 股东会决议 ;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10、指定委托书;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客观: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编辑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