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合并是否交契税 |
释义 | 财税[2008]175号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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