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收据能否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收款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合法凭证。 但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且收据不能作为成本或费用的原始凭证。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 1、对于企业取得的收入,开具收据的,可以作为原始单据入账,并按收据上的金额和税额来确认收入和税费,如果是企业支付的成本费用,没有取得发票,只能取得对方给予的收据时,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单据入账,但是因为没有取得发票,该项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利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原始凭证有哪些 原始凭证有: 1、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通知或执行、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写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差旅费报销单、现金收据、折旧计算表、工资计算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外部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企业采购材料收到供货单位的普通发货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销售收到购货单位支付货款的银行结算凭证,对外单位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火车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