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租房定金多少合适,不能超过多少 |
释义 | 一、合肥租房定金多少合适?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定金不得高于销售价的20%。但是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比如2000-3000每月的房子,交个300和500的定金就够了,可是每月房租过万的房子,交个三五百就不行了,显示不出租房的诚意。得根据租房价格的升高,定金也应该有所提升。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可以双方协商来解决。租房交多少定金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通过双方互相协商来决定并认同就可以,不过要记得写定金协议,定金的意思是如果租户原因不租房子定金不退,如果业主原因不租给租户那么双倍赔偿定金给租户。 二、租房定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在租房子时候交的租房定金,是指租赁双方为担保租房交易的履行,由租客交付给出房东的担保资金,并在实际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后,租客发生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如果房东发生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 2、房东和租客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上签字,并发生定金,押金或租金,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定金也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租赁合同不成立的话,那么租房定金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是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三、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自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逗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