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看纹身的大小的,不能进行一概而论。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体检摘要》 第十一条 面部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度超过三厘米的纹身,其他部位超过十厘米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文唇,女性文唇的,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