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昆明市公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许可在哪办理 昆明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1-22号综合窗口 二、昆明市公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许可办理条件 1.原执业证书系合法取得,即申请原执业证书时应符合法定条件; 2.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3.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从事兼职律师执业; 三、昆明市公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许可办理材料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经离职的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同意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3申请兼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4拟转入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证明(聘用合同) 四、昆明市公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许可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