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并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释义
    办理吸收合并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验资报告、资产负债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合并公告证明、债务清偿说明、新公司股东会决议、新增股东证明、解散公司注销证明、国务院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还需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按批准价格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分析
    办理吸收合并应该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各方的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形式和具体方案,股份折合方法,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比例,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等。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一次的证明;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并公司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在申请登记时上述债务是否已落实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公司承诺不会因合并而对任何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9)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10)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办理注销登记的证明;
    (12)合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3)营业执照。
    公司合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合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变更手续。
    结语
    办理吸收合并需要提交多项资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决议、合并协议、验资报告和合并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合并公告证明、债务清偿或担保说明、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决议、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已注销公司的证明、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及营业执照。如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还需提供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按评估后的价格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如有其他登记事项变更,还需提交相应文件和证件。
    法律依据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十九条
    公司合并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四)合并形式;
    (五)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六)职工安置办法;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签约日期、地点;
    (十)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16: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