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药品属于什么?需要特殊处理吗? |
释义 | 过期的药品是属于危险废弃物品,是属于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 过期药品是危险废物,含有有害成分,会对空气体、土壤和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近几年常有政府部门、药企和零售药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建议将过期药品送至这些回收点处理。如果自行处理,应将包装盒撕毁,防止被孩童捡食或他人乱用。对于一些口服的片剂、胶囊、颗粒剂等固体药品,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建议将药品从包装中取出,混在生活垃圾中处理掉。对于口服液、眼药水等液体药品,可以把液体挤出来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过期药品的典型危害主要有: 1、疗效降低。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原来药效,还可能耽误病情。比如,过期抗生素或抗病毒药不仅不能完全杀死细菌或防御病毒,反而会造成耐药问题; 2、成分改变。存放时间过长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损害人体; 3、药效全无。有些药物吸潮或脱水后,进入人体无法分解,使人体难以吸收其中有效成分,导致药效全无; 4、发生霉变。有些中成药尤其是颗粒剂、蜜丸等剂型,放置过长时间,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难以用肉眼辨识的霉变,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 综上所述,过期药品亟须建立统一长效规范化回收机制,并倡导大众养成过期药品主动回收的习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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