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创业基金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2、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 3、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4、经办银行联合区县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经审定同意贷款的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法律客观: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接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投资运作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政策扶持。未遵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程序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不享受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