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在法庭上不承认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法院可以依法审查,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如果经审查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