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税计税依据 |
释义 | 契税在计算的时候依据有契税按照成交价的3-5%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交纳,其应纳金额=成交价×适用税率。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_地、房屋权属转移_式不同,定价_法不同,因_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_决 定。国有_地使_权出让、_地使_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_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_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由征收机关参照_地使_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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