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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可单方解除吗
释义
    房屋租赁一方是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不管当事人有没有协商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租赁合同如何单方解除
    (一)单方解除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可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
    (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承租人经合理催告后仍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三)因不能归责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毁损、灭失致使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定期租赁,以及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的,另一方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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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