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外部行政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1、外部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被管理关系。2、内部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领导被领导、管理被管理关系。 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什么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在中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研究和探讨,经过几次全国性的经济法理论研讨,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览:(1)“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2)“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3)“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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