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有什么主体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中有什么主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另外,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如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3)请长病假的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党群专职人员。 (6)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勤工助学的在校生。 (8)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 (9)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 (10)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范围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范围,实践中应当从以下方面把握: (1)、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的,统一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2)、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也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条款必须齐全,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另外,劳动合同除具备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计酬方式、休息休假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如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3)请长病假的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党群专职人员。 (6)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勤工助学的在校生。 (8)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 (9)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 (10)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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