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是业主发布招标公告。2、根据招标公告向招标公司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3、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公司,进行预审。4、通过预审后,在招标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件。5、在规定时间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招标当日进行文件开启,进行招标。6、招标完成后三日内,招标公司通知或者在网上公布招标结果。7、业主跟中标单位联系,鉴定合同。并有招标公司发布中标通知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四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五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七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