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