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澳门特区宣布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的旅客,入境逗留期由7天缩减至5天。新措施规定,一旦中国护照过境访客被发现5天逗留到期后未离境前往目的地,且于60天内第二次入境,获发逗留许可证将由两天缩短至一天;若再违反规定,且于6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被拒签,并于60天后才允许再入境。连续三次违反过境规会被拒绝入境。请记住:持中国护照不能直接去香港/澳门并返回内地,这是香港/澳门开放给持中国护照和赴台证的旅客经过香港/澳门搭飞机前往其他国家、地区的过境政策。 法律依据: 澳门《传染病防治法》 自2021年2月23日零时起,所有入境澳门的人士无须因曾在14日内前往内地任何地方而接受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管理。 一、人员范围: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二、入境须知:(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二)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三)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四)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三、健康管理规定 (一)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须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申报个人健康信息。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入境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向海关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治疗,并向当地社区等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