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朝阳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一、申请北京经适房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人需要年满30周岁,如果是离婚申请必要满意离婚3年以上包或3年。 2、申请人不需要全家都是北京户口,只要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拥有北京户口的那个人必须是经济适用房的户主。 3、携带父母申请的人必须是独生子女,而且父母必须年过50周岁。 4、家庭人口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口平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必须在57万元及以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