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若被要求 继承的遗产 未曾分割,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也无争议,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要求分割遗产,但为继承份额争议提起诉讼的,可以作为析产案件受理。 具体分割比例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方法,即 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