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事故二次复议不服可以要求重新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二、重新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三、交通事故复核后还不服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1、事故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事故案情进行行政监督。 2、当事人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要求相关信访部门进行跟踪处理。 3、 国家法律对每个公民都是公平公正的,公民对相关机关单位是有提出建议和监督的权利的,当时也可以依靠法律途径来提出申诉。 4、 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对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进行撤销或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