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
释义 | 是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到,参保人只能二选一,但如果生育津贴高过员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公司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员工;倘若生育津贴小于员工原工资标准差值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充。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不同之处: 1、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有关补贴;产假工资由雇主付款实际规范取决于雇主的要求。 2、付款不同:生育津贴最先由社保办公室授于用人公司,然后由企业支付给该人;产假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该人。 3、标准不同:生育津贴只有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后才能获得,而且必须满足相应的保险标准;假如雇主不参加而且不参加则休产假的工资,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必须按时发放产假工资。 在产假期间公司若是没有派发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都是归个人财产的,倘若公司发了产假工资,那么生育津贴是给公司的,倘若公司发的产假工资没有生育津贴这么多,公司能把多出来的一次性补充参保人。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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