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拍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土地流拍或影响地方财政。目前流拍频频,除开发商流动紧张外,亦和土地价格过高有关,有些地方政府依然对高地价抱有预期,不愿降价卖地。但实际结果便造成开发商不愿高价拿地,进入博弈状态,反之影响到地方的土地财政收入。 什么是土地流拍? 土地流拍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拿出土地进入市场拍卖的时候,由于买家竞价太低,或者没有买家出价,导致土地没有拍卖出去的现象,在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是不存在土地流拍现象的,只有房地产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房屋质押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无法连接的情况才会出现土地流拍。 为什么会出现土地流拍? 1、房企缺钱 因为大部分人认为安全比发展更重要。近几年都是房企的偿债高峰,信贷在不断收紧。房企手里的钱不多,不能冒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拿很多钱去拿地。随着各大城市相关政策越来越严,空手套白狼越来越不可能。 2、达不到上涨预期存地没有意义 过去房企拿地,并不是只拿最近一两年要用的,而是多多益善。即使自己不开发,把地卖给别人也能赚一大笔钱。如果自己开发,则比竞品家新拿的地便宜很多,占尽优势。可现在,整个楼市横盘,这种上涨预期不再了。 3、少数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 如果卖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中比例不大,那么流拍,就不再卖地了,等一等再说。可是,如果卖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很大,地方政府就会不断卖地,看哪些地块能卖出去。越是流拍,越是要多尝试,于是流拍地更多。而三四线城市平均流拍地块数量明显大于一二线城市。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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