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到路障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撞到路障后算肇事逃逸吗 1、不算。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首先设置路障的时候肯定需要设置警示语或者警示灯,开车撞上没有警示的路障导致开车的人受伤的,设置路障的路障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至于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参考交警根据现场所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断: 如果受害人开车时是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的,那么在整个事故中设置路障的路政就应该是过错方,需要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本身也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的,那么受害人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具体的过错以交警根据现场所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服,也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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