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不景气需要裁员吗 |
释义 | 如果企业经济不景气的情况属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适当裁员。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均可以裁减人员;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等。 一、企业裁员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裁员应符合的条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的范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 三、上班十年被裁员要怎么赔偿 上班10多年被裁员,经济补偿金额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当地社平工资3倍封顶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之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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